根据《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总则》,普通专科医师培训阶段实施住院医师/全科医师24小时负责制,结合我院具体情况,制定本实施细则
一、实施对象
各级各类参加本院第一阶段规范化培训的本科、硕士和博士毕业生。
二、工作职责与要求
在正(副)主任医师、主治医师、总住院医师等上级医师的培训指导下,按规范化培训要求,全面负责所管病床的一切诊疗活动。
1.病史:负责床位病人的住院大病历(或入院录)、病程记录、转出、转入科记录、出院小结等有关病史内容的书写(第一年规培医师,住院大病历每月>4份;第二年规培医师,每新轮转专业科室住院大病历≥5份,不得出现乙级病史)。
2.查房:除正常上班及日常查房外,每日应早、晚查房。早查房在上班前30分钟内进行,晚查房在晚上18∶00—21∶00进行(晚查房期间仍需负责所管病床的一切诊疗活动,即协助值班医生诊治病人,书写病史)。
3.学习:按培训细则要求认真进行医学理论、临床技能学习,并参加医院业务讲座和相应的科室业务小讲座。
4.带教:做好实习医师的临床带教工作,指导实习医师完成学习任务。
5.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,因医疗工作需要,尤其是遇到重大急救任务时,不论休息与否,应随叫随到,因工作延长的时间原则上不补休、不调休,对工作积极、认真负责者,科主任在出科考核时适当加分奖励。
四、实施方法
1.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,每日18:00-21:00仍为正常上班时间,在相应培训科室学习专业知识、协助值班医生诊治病人,书写病史;夜班次日查房并完成相关医疗任务可休息(要求夜班次日应工作半天);若因夜间工作繁忙夜班次日白天休息者,夜班次日必须照常参加晚查房。
2.中午原则上可按排班规定休息,但所管床位医疗工作需要尤其有危重病人时,必须坚守岗位,负责协助上级医生处理所管床位的一切医疗活动。
3.元旦、春节、国庆等国家法定假日可享受休假(按科室安排轮休)。
4.参加规范化培训规定科目讲座时,由病房其他住院医师或总住院医师代管病床的医疗工作(规范化培训医师应向代管医师交班)。
5.实行24小时工作负责制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,若特殊情况需请假时(含夜间),应书面报告科室主任签字同意(夜间必须向总住院医师办理请假手续),并报毕业后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备案,严禁擅离职守。具体办法按《规范化培训学员请假制度》执行。
6.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由所在科室及总住院医师全面负责考核管理,严格考勤,毕业后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不定期抽查(考勤不达规定者,则相应轮转科室的出科考核不合格)。
五、关于总住院医师
1、对象:主治医师及高年资住院医师(必须为完成第一阶段规范化培训、经考核合格的住院医师)可安排担任总住院医师工作,实行24小时负责制,时间不少于6个月(第二阶段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生至少8个月)。
2、职责:在完成本职医疗任务的同时,对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的工作进行指导、安排、调配和考查,并将相关情况认真记录报毕业后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。在夜间值班时间接受总值班领导,当医院遇有重大抢救等医疗任务时,组织、调配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协助完成医疗急救工作,并将住院医师的工作技能表现记录备案。
①病史质控:每天抽查24小时负责制住院医师书写的病史、病程记录,对书写不规范、不合格者,提出修改意见,保证甲级病史率在95%以上。
②查房检查:每天检查24小时负责制的住院医师的早晚查房情况,并记录备案。
③学习检查:每天检查24小时负责制住院医师的业务学习情况,抽查相关医师的读书笔记。
④教学检查:检查住院医师对实习医师的临床带教工作,组织好科室业务讲座。
⑤医疗工作:参加临床一线总住院医师值班、院内会诊,组织临床病例讨论;在医院总值班医师的指导下,协助组织重危病人的抢救。
3、考核
①总住院医师工作由科教科、人事科、医务科及内、外科考核。
②未按规定完成总住院医师职责的住院医师,不得晋升主治医师。
海南省妇幼保健院
2014.1.23